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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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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
2005-08-01 1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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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2)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3)公民需要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更正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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