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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人帐户?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5-06-21 14:25 来源: 字体显示:
1、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就须由其所在单位为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投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为该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2、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建立时间由各省、区、市出台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时间确定。我省是从1995年7月1日开始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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