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提交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国际旅行证件,2张2寸照片。 2、提交与居留事由相关的证明 (1)持Z、X、J-1字签证和免办签证的,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2)外国企业驻华机构代表及其家属,须提供工商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证和代表证; (3)三资企业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须提供三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单位公函,外籍工作人员还要提交《外国人就业证》; (4)科技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须提供中方接待部门的公函及《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 (5)文教专家,须提供中方主管部门签发的“到职通知书”或聘雇证明及《外国专家证》; (6)来华留学的,提供入学通知书; (7)外国记者须提供外交部新闻司或省外办的公函、记者证; (8)来华定居的,提供外国人定居身份确认表; (9)外国籍寄养儿童,须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有效外国护照、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在国外定居证件的复印件,要求寄养的书面申请,经公证的寄养委托书及受托书; (10)提供健康证明(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