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程(项目)名称*: |
发放个体演员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 流程(项目)编号*: |
Q20013 |
| 项目类型: |
前审后批件 承诺时限:30天 |
| 收费标准: |
省文化厅:不收费 |
| 审批程序: |
| 1、提交相关文件; 2、受理相关文件; 3、审核; 4、发证。 |
前 提 条 件
|
- 年满16周岁(杂技演员年满14周岁);
- 具有一定业务基础知识和表演技能,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法规和业务考核;
| |
审 批 和 收 费 依 据 |
- 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17条
| |
申 报 材 料 |
- 个人身份证明、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