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程(项目)名称*: |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年检 |
| 流程(项目)编号*: |
Q03017 |
| 项目类型: |
前审后批件 承诺时限:0天 |
| 收费标准: |
省教育厅:不收费 |
| 审批程序: |
| 1.举办者提交年检申请及有关材料。 2.省教育厅委托省社会力量办学协会民办教育机构设置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 3.省教育厅根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论提出年检意见。 |
前 提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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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正确的办学宗旨;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办学需要的教学场所、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等必要条件;有必要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 教育厅于每年第四季度受理,在下一年四月底前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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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和 收 费 依 据 |
-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 《吉林省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审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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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
- 学校举办者的年检申请
- 教育机构年度总结
- 中介机构出具的教育机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教育机构有关证照正、副本
- 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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