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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复婚及离婚登记收费标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5-11-15 13:24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设计境内外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外(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结婚或复婚登记;办理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收费标准,均按办理内地婚姻郑书及离婚收费标准收取,即每对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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