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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投资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6-11-07 15:24 来源: 字体显示:
    
主办部门: 省经委 
项目类型:  







  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1. 省财政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及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技术改造项目仍执行审批制。
  2. 省财政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及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技术改造项目仍执行审批制。
 




    (1)企业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或资金申请报告(2)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初审(3)省经委在政务大厅窗口接文(4)省经委办公室分送省经委主管主任批示(5)技改投资处审核(5)出据批复文件(6)送政务大厅盖章(7)送达呈文机关。 






  1. 省政府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企业需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企业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承诺时限: 15天 
收费标准: 0(省经委) 
数量限制: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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