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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5-11-09 09:50 来源:省商务厅 字体显示:
开发区管委会享有直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权限,入区企业一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①从事高新技术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③企业注册地址在集中区或集中区以外的政策区范围内。
④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⑤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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