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890.39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354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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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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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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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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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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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恒大御景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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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890.39 |
年度投资(万元):890.3852 |
结构类型: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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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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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12月01日至2021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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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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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级别:[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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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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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薛先生 |
联系电话:1308910198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11月04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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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0-7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恒大御景小区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2.4 招标范围:2020年新诚供热公司热计量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30891019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田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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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0431-88779873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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