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0年德惠市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字【2020】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松柏路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德惠市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松柏路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德惠市市区内。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建设规模:松柏路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西起西立交桥,东至高架桥下。包括改造道路长度约2.9km,雨污合流制管线改为分流制,以及道路铺装等相关维修改造内容。
2.5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出具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6计划投资:10362.55万元。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完成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认定;(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综合良好、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亚泰广场A座190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提供)
(7)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起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8)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原件或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838号
联系人:万胜伟
电话:0431-811892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亚泰广场A座1902
联系人:李亚军
电话:1860444089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住建厅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长春市招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877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