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地块棚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55.74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5782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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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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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地块棚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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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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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双阳区西南部(丙二十路、丙二十一路、丙二十六路、丙二十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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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95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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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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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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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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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4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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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9日至2021年04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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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10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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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
联系电话:0431-84233555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4月02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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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地块棚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双发改审批字【202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一标段: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地块棚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一标段,A3205820001005782001001(2021ZHYX803023-1); 三标段: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地块棚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二三标段,A3205820001005782001002(2021ZHYX803023-3);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排水、交通、绿化、路灯等内容;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北地块;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914.6426万元;三标段955.7379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一致。 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 本次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对1、3标段分别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29日8:30时起至2021年4月2日16:00时止。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联系电话:13634405937、0431-88779428(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19日13: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10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六、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31-84233555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多、金明姬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79、177677808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 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 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 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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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17767766355(肖经理)、0431-88779873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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