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三标段(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461200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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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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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三标段(电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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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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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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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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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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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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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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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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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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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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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8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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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ZB-ZHSX-009 1、招标条件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具体详细内容以任务通知单或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一标段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区域内的建筑零星工程;二标段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区域内的市政零星工程;三标段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区域内的电力零星工程。 2.4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5服务期限:两年 2.6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一标段(建筑工程) 二标段: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二标段(市政工程) 三标段: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小型零星工程施工三标段(电力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2022年1月至今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竣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网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三标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竣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业绩要求: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应当采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须缴纳2022年1月至今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行相关文件)。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8日16 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一开标室。 6.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双兴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9楼 联系人:徐卫卫 电话:0431-811801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广场19楼 联 系 人:魏晓方 联系电话:13654402002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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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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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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