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单人份核酸检测试剂与混检试剂采购项目【二标包:核酸混检试剂】
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20200811Z0701-2
一、招标条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单人份核酸检测试剂与混检试剂采购项目【二标包:核酸混检试剂】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公司提交密封报价。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核酸混检试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采购预算:900000元。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文件编号:HCGJ-2020-HW080-2。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投标企业如果是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认证证书》(GMP证书),如果是经营企业则应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认证证书》(GSP证书);
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公开开标后,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有效报名单位只有一家。现采购人急需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申请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长春科华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3号108、109室
六、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意见二: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意见三: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公开招标后,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论证专家: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计艳平 |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
2 |
许丽影 |
吉林市中心医院 |
3 |
郭路生 |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
7.1公示期为: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止。
7.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监督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督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7.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7.3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41-1号
联系人:柏东赤
联系电话:0432-62599077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
联系人:陈浪
联系电话:0432-63331599
十、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