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等2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已由通政函{2019}75、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财政自筹,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按工程进度支付相应工程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等2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及监理。
2.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2.3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招标控制价、标段所在区域、工作内容、资质要求:
标段 划分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标段所在 区域 |
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01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
721.50 |
新发乡六合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02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
892.18 |
新发乡六合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03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三) |
970.83 |
新发乡联合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04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四) |
1045.60 |
新发乡联合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05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五) |
1242.15 |
新发乡联合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06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六) |
1360.27 |
新发乡永胜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07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七) |
321.39 |
新发乡联合村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08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八) |
286.12 |
新发乡永胜村、六合村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09标段 |
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监理 |
195.07 |
新发乡永胜村、联合村、六合村 |
施工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10标段 |
通榆县新兴乡新兴村和新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一) |
924.38 |
新兴乡新兴村、新茂村 |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11标段 |
通榆县新兴乡新兴村和新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二) |
860.63 |
新兴乡新兴村、新茂村 |
拆除清运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12标段 |
通榆县新兴乡新兴村和新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三) |
223.95 |
新兴乡新兴村、新茂村 |
电力工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
13标段 |
通榆县新兴乡新兴村和新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施工监理 |
89.50 |
新兴乡新兴村、新茂村 |
施工监理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2.4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拆除清运、电力工程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存在不确定因素,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是预算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农民实际拆旧区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但因工程量增加而导致超过中标价的部分不予增加。
2.5 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4月1日开工,2020年5月31日竣工。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行业《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的其他相关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个施工合同标段至少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2016、2017、2018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
3.6 招标人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作为押证根据,押证范围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截止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12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企业法人行贿犯罪记录。
3.13 从投标报名开始,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该企业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黑名单。
3.14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 1 个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 日至2020年1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1416号(设备大厦5楼506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无须提供);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2016、2017、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职称证和岗位证;
(10)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
(11)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须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
(12)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13)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14)“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截图(以上截图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1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截图查询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测量员、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本1000元,图纸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0日9 时,地点为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01标段14万元;02、11标段17万元;03标段19万元;04标段20万元;05标段24万元;06标段27万元;07标段6万元;08标段5万元;09标段3.5万元;10标段18万元;12标段4万元;13标段1.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魏新航
地 址:通榆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436-430601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德惠胡同交汇1416号(设备大厦5楼506室)
电 话:0431—8117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