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宣传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YZX-2101-2
项目名称:2021年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宣传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7.5万元
最高限价:127.5万元
采购需求:小区内组合式宣传板和单元门内外宣传板等,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3.2 投标人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具备所购置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货物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3.4 纳税证明:投标人2020年全年连续依法纳税凭证原件;
3.5 社保证明:提供单位2020年全年社保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纳凭证;
3.6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3.方式: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3)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以上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时间:2021年2月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名 称: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0431-89991137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孙麒雅0431-88854358
项目联系人:孙麒雅
电 话:0431-88854358
监督部门: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99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