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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坚持依法治省方略,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各级人大机关切实履行立法权、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职责;各级政协机关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各级政府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和决策。1991年梨树县双河镇平安堡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实行“海选”,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为国内首创并取得经验。现在“海选”已成为全省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的基本制度。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从1980年设立地方人大机构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194件。各级政府全面贯彻依法行政方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大增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善,纠风工作取得突出成果。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04年上半年,顺利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省政府机构由原来的46个整合为41个。公务员队伍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得到转变。各级行政机机关全面落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省政府于1999年在全国省级政府率先成立法律顾问团,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参加,建立并完善省政府的决策智力支撑体系。在各级政府和部门普遍建立行政首长公开电话,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在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首长公开电话已达2000多部。围绕利民便民,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全省已有2/3的市县建设了政务大厅(中心)。加强和完善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和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为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需要,从1999年开始,吉林省在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普遍开展了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到2004年6月,废止了352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74项,占省级设定行政许可项目总数的91.9%。同时,开始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