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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截至2007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970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39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2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5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7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36个。卫生人员1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6万人,注册护士4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9.2万张。乡镇卫生院789个,床位1.7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2万人。全年全省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56663例,报告死亡96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208.09/10万,死亡率0.35/10万。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9.92/10万,比上年下降2.35%;婴儿死亡率为6.57%。,下降了16.4%。

  全省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居民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2007年末,全省城市辖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9家,覆盖了城市辖区人口524万人,覆盖率达80%。全省县(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6家,覆盖人口600万人,覆盖率达60%。全省64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1162.46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2.04%。共筹集资金5.81亿元;已有393.57万参合农民受益,支付补偿资金4.96亿元,占筹资总额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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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雷勇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