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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是吉林省举全省之力开展的一项重点生态工程。2000年,大安市和敦化市被确定为国家的退耕还林试点单位,2002年,9个市(州)、61个县(市、区)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全省拉开了以退耕还林治理沙化土地的生态建设帷幕。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抓好落实是关键。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科学制定技术标准,及时提供优质苗木,严格进行检查验收,积极做好政策兑现工作,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6年来,全省完成退耕还林1135.8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40万亩,宜林地造林695.8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严重沙化退耕地还林187万亩,占严重沙化耕地面积的31.1%。 退耕还林工程使中西部地区林草植被得到迅速恢复,森林面积增加18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全省有36个山区、半山区县(市、区)严重水土流失的土地得到治理,每年减少水土流失4964万立方米。森林资源的扩大,不仅减少了风沙,净化了空气,增进了人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使野生动物的品种和数量迅速增加,栖息分布范围不断拓展,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提升了经济效益。全省每年下拨退耕还林补偿资金2.99亿元,有24.4万户农户从国家补助粮款中直接受益,每年还创造季节性劳动就业18万人。退耕还林后,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的发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保障和提高,全省可以增加粮食390万吨,而且质量大幅度提高,品种更趋合理。西部地区以草原风光为特色的旅游业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白城市1998年接待国内外游客8万人,2006年增加到70多万人,增长8.8倍,旅游收入从300万元增加到2亿元,增长3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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