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促进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省财政厅)。

  一、具体实施方式和办理流程

  1.实施方式《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办理流程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指定媒体为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外商投资企业可浏览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获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并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承办部门

  受采购人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包括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等。

  办理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情况说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在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中,会具体公告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