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依托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及企业家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现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交换共享,依据诚信典型范围清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清单、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失信惩戒政策措

  一、具体实施方式和办理流程

  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建立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开发和应用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采录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向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开放端口,实现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交换共享;依据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依据诚信典型范围清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清单、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等“四张清单”形成各行业红、黑名单,在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公布,进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二、承办部门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办理条件

  依托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开发和应用信用评价系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体信用评价,结合各级各部门依据信用“四张清单”,形成的行业红、黑名单确定优质信用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各级各部门按照《吉林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联合奖励和惩戒,推进 “信易贷”、“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开发和应用,开展重点行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0431-8076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