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制定发布我省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一、实施情况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公布省直部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组织省直部门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梳理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2018711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2部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3部分:电子文件归档》《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4部分:政务大厅现场管理》等4项地方标准,并于201881日正式实施。2018731日,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对4项地方标准进行宣贯解读。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20181112日批准发布了《法人库数据规范》。20181211日、12日、14日,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4项地方标准宣贯培训,省政府有关部门、县以上人民政府从事政务服务的有关人员6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承办部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档案局、省统计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三、办理条件

  可到吉林省标准信息服务网 http://221.8.65.189查询下载地方标准文本

  四、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0431-82752701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准技术管理处 0431-8523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