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依托省金控集团和央企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吉林产业转型发展基金,大力培育高端制造、生态环保、数字产业等新动能。(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一、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一)基金名称

  吉林国调中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二)基金组织形式

  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四)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首期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各出资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实缴到位。

  (五)基金主要发起人情况

  1.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受国资委委托,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东包括诚通集团、建信投资、招商金葵、中国兵器、中国石化、神华集团、中国移动、中国交建、中车资本和金融街集团等10家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国调基金作为国有资本主导的大型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母子基金、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服务于中央企业发展,支持央企行业整合、专业化重组、产能调整、国际并购等项目,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和引导国有资本、社会优质资本通过资本市场有效运作和优化配置。

  2.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金控”)是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的一级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中车金控的子公司包括中车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车(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车汇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共同组成了轨道交通建设投资、股权投资和金融服务三大业务板块,都将“产融结合,以融助产”作为各自业务发展的核心,时刻注重服务制造企业,注重项目与中车集团业务协同性,促进集团整体产融结合、以融助产战略的实施,使中车金控成为中车集团扩大规模、保持增长的助力引擎,推动产业升级,形成良性循环。

  中车金控承担打造中车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核心功能,是充分发挥产融结合、以融助产作用,服务和助推核心主业发展,致力创建集团金融创新和撬动社会资本的重要平台。

  3.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8.68亿元,是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金融投资企业,是省委、省政府为充分发挥吉林省在东北亚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推动建设东北亚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壮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深化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建的大型国有金融投资企业。吉林金控集团经营范围主要是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主的商业地产开发、销售、管理以及金融后援服务业;开展金融和类金融业务投资;经批准开办金融业务;发展金融租赁、科技、农村、汽车、消费等新型金融业务和产权交易等服务类业务。

  4.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8月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2亿元,由吉林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全面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手段之一,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为100亿元,由省财政2015—2020年分期出资到位。

  公司以市场化方式与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等省政府鼓励领域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推动经济发展。目前公司已累计签约落地30余支子基金,基金总规模超过200亿元。

  (六)基金管理人情况

  为提高基金运作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按照有关出资人要求,由国调基金、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省金控集团三方共同在吉林省发起设立吉林国调中车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负责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及相关事务。

  (七)基金投资领域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交通、光电、新能源)、医药、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本基金投资于吉林省企业的资金占基金总认缴规模的百分比(以下称“省内投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70%。

  (八)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7年,包括投资期5年及退出期2年。

  (九)基金投资

  1.基金投资方向

  1.1投资于吉林省内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相对比较优势的高端制造企业、轨道交通领域配套企业。重点投资于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汽车工艺装备制造、大型成套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光电装备、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吉林省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行业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等。

  1.2投资于吉林省内重点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国际化经营以及创新发展项目。重点助力装备制造、建筑工程、电力、钢铁、建材、旅游、金融等领域国有企业间的强强联合或混合所有制改造;推动优势国有企业实施产业链整合,打造全产业链优势;促进农业、通信、汽车等领域国有企业间的专业化重组整合。同时,助力钢铁、煤炭、电解铝、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去产能”,僵尸企业、低效无效资产的清理,以及与国有企业主业无互补性、协同性的低效业务和资产的退出,解决好退得出的问题。

  1.3投资于吉林省内旅游、汽车、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发挥基金的平台和桥梁作用,通过并购重组实现现有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智能制造、消费升级领域、生物医药、养老与健康产业的优质资产与技术等的对接;促进优势产业集团与科研院所的整合,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联合开发力度;搭建支持转型升级的金融平台和国际产能合作平台。

  2.基金投资策略

  2.1对于具有较强技术、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势资源条件的标的企业,基金将单独或联合相关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民营资本实施战略性参股或收购,在推动业务优化、并购重组、管理层激励等投后管理实现核心业务增值后,通过上市后减持、产业资本回购等方式退出,实现基金投资回报。

  2.2通过发挥国有资本主导作用,并引入民营资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把国有企业政策资源、平台优势与民营企业机制、效率相结合,打造优质、高效的资产和现代化企业。基金将联合有关领域的国有龙头企业,或吸收民营资本共同实施并购重组项目,其中基金主要进行财务投资,重在为行业整合者提供资金、专业咨询和网络资源支持,旨在提高行业集中度,将资源向优势龙头企业集中,减少因产能过剩导致的无序、同质化竞争,形成资源合力,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必要时,基金也可以进行控股投资,待整合完成后再行减持退出。

  2.3对于具有优秀创始人团队、较强技术、商业模式创新能力和优势资源条件的标的企业,基金将重点针对项目主导方的投资需求,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提供融资支持,在推动业务优化、并购重组、管理层激励等投后管理实现核心业务增值后,通过上市后减持、产业资本回购等方式退出,实现基金投资回报。

  二、承办部门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划投资部  0431-8188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