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019年起,对当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与一次性R&D投入补贴扶持,补贴总额最低1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一、具体实施方式和办理流程

  (一)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122号)文件规定:

  1.申报条件

  1企业重视科技创新。企业近3年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2%,并制定了创新发展规划,以及与之配套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引进)、创新激励等措施。

  2企业创新成果突出。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了对主营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企业具有较高成长性、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企业社会信誉较高。企业申请扶持的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注重人才培养。企业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和较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和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2.申报和审核

  1企业申报。符合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条件的企业,均可按照每年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规定的时间,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格式和要求由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并向企业注册地县(市、区)科技部门提出推荐申请。

  2地区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工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联合出具推荐文件报市(州)科技部门;市(州)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工信、财政部门按照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条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向社会公示拟推荐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由市(州)科技部门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将审查、公示合格企业的申报材料推荐提交,同时与工信、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文件,随同公示文件一并报省科技厅;省直管县(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

  3论证评审。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共同建立专家库,并组织专家依据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条件,采取网上审阅企业申报材料和听取企业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对企业进行评分。根据专家评分结果,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原则,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确定吉林省小巨人企业扶持名单,并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发放“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标牌和证书。

  二、扶持方式和承办部门

  1.扶持方式。对经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采取R&D经费投入补贴、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上市奖励四种方式予以扶持。

  2.认定管理部门。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由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

  3.扶持管理部门。省科技厅负责R&D经费投入补贴,省工信厅负责贷款贴息和上市奖励,省财政厅负责贷款担保。

  三、科技小巨人企业R&D经费投入补贴和贷款担保工作

  根据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R&D投入补贴和贷款担保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吉科发高〔2018〕270号)规定:

  1.申报和扶持要求

  1每年6月10日前,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申报通知,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2科技小巨人企业扶持资金申报。只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市(州)、省管县、国家级高新区职能部门逐级统一报送。R&D投入补贴申请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贷款担保申请材料报送吉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省科技厅和吉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负责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现有资金规模和相应的支持标准,科学、合理确定扶持资金额度和担保业务。扶持资金于每年9月30日前拨付完毕。

  2.扶持标准

  1按照现有资金规模,2019年起,对当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R&D投入补贴和贷款担保扶持。

  2R&D投入补贴。科技小巨人企业R&D投入补贴扶持标准为2万元×,补贴总额最低1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

  3贷款担保。具体委托吉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扶持(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四、业务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          0431-88979697  

  省工信厅          0431-88904617  

  省财政厅          0431-885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