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民营企业从事经省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用地以仓储为主,附属及配套设施不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按工业用地供地。(省自然资源厅)
  一、实施方式

  具体业务由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二、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  0431-88550064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权益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