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社会资本实施的医疗、养老、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健康服务、文化、体育、科研、实验、检验等非营利性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与政府实施的同类项目同样享受划拨供地政策
  一、实施方式

  具体业务由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二、业务处室和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  0431-88550064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权益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