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第二节 加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
  • 政策要点 减少贫困户的农业保险费用
    服务对象 贫困户
    支持方式
    2.“一县—(多)品”特色种植作物成本险。对食用菌、杂粮杂豆、蔬菜、中药材等“一县—(多)品”特色种植品种,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费用由省财政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按照6:4分别承担,贫困户不负担保险费用。
    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44号)
    服务部门 县(市、区)扶贫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
    政策咨询 吉林省扶贫办:0431-88905901转相关政策咨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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