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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以“快、准、细、严、实”落实“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

时间:2018-09-28 11:56 来源: 字体显示:

  近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就全省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吉林省农委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省农委主任于强要求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推进落实,做到“快、准、细、严、实”,不折不扣地抓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行动上要快。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会同国土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列出路线图,快速行动,快速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定动作,绝不能因为个别地方行动迟缓,影响全省专项行动的整体进度。

  界限上要准。这次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重点查处整治三类问题:一是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非农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性质开发。其中前两类是清理整治的重点,第三类如属农民自建自用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对面积予以规范。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切实搞准土地范围、性质、用途等基本情况,避免因情况不清、底数不明造成工作被动。

  排查上要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温室、大棚,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要建立清理排查台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收集整理棚室园区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用地及经营管理情况,逐一建档立卡,实行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备书,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报全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组办公室汇总备案。

  整治上要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会同国土、纪检、监委、公安等部门,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凡是在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别墅等非农设施的,一律依法依规全面拆除、依法惩处。凡是在温室、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一律坚决拆除,限期整改并恢复生产。凡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搞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一律严格落实标准,坚决整改到位。特别是对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一律坚决追回。整治工作中,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整治在城市周边、风景旅游区、农业园区等区域违法违规建设的“大棚房”;二是重点查处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的行为,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

  成效上要实。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好耕地质量保护职责,对拆除的“大棚房”,要采取综合措施,指导设施主体尽快恢复地力,做到农地农用、农棚农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同时要加强对复垦大棚的生产指导,引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品种,提高大棚的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   (丁晓云 阎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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