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下发2018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14:57 来源: 字体显示:

有关市(州)、县(市)农业委员会(农业局、农机局、特产局)和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及2018年全省农业发展重点任务,现将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指南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扶持内容

  (一)农业生产方面。支持棚膜设施园艺建设项目,除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外,其余资金用于政府布置重点工作完成新建棚室任务;吉京农业合作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项目,用于九个地区开展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支持鲜食玉米发展项目,用于开展鲜食玉米示范推广;支持农业机械化建设,用于水稻直播试验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

  (二)农业产业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用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试点和一村一品提档升级试点项目建设。

  (三)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支持“农业质量年”绿色发展项目,用于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补贴及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支持优势农产品品牌域外宣传推介,用于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域外宣传推介及专营店建设补助。

  二、项目组织实施

  1、项目确定。省直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由省农委本级、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蔬菜花卉研究院组织实施;市县项目除设施园艺建设项目采取因素法提前预拨外,其余为试点试验示范项目,省农委根据各试点县意愿确定。

  2、项目备案。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向省农委项目主管单位备案(备案表样附后),并提报项目实施方案,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正式文件和纸质项目书报送相关处室,项目主管处室汇总后报省农委财务处,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nwlxj@163.com邮箱。

  3、资金拨付。省财政厅根据省农委拨款申请拨付资金。

  4、组织实施。省农委和各级农业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建设、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二)建设项目需招投标的,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全面落实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的关键年,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积极适应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实。

  (二)做好信息直报。凡是确定扶持的新型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要统一加入吉林省新农直报qq群(706499502),并进入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手机APP下载地址:http://download.xnzb.org.cn),按要求完成认证并填报相关项目信息。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

  (四)加强绩效评估。各县(市)要制定本地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方案,并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自评。省农委、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全面考核各市县政策落实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安排资金挂钩,严格奖惩措施,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注重信息调度。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将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请各市县农业部门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向省农委业务主管处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各业务处汇总后于月底前报委财务处汇总。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报告。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请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省农委业务主管处(单位),各业务主管处(单位)汇总后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委财务处。

  附件:

  1.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市县任务清单

  2.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3.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备案表

  4.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设施园艺建设)项目指南

  5.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蔬菜新品种示范)项目指南

  6.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鲜食玉米发展)项目指南

  7.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水稻直播试验)项目指南

  8.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保护性耕作技术)项目指南

  9.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特色农产品域外宣传推介)项目指南

  10.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和一村一品提档升级)项目指南

  11.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质量年”绿色发展)项目指南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

  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处  梁向军     联系电话:0431-88906799;

  省财政厅农业处      位长辉   联系电话:0431-88550794。

责任编辑:丁晓云[打 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