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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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治洪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聘请特约法律专家颁发聘书暨开...
发布时间: 2015-12-18 10:53:00 来源:

  即将到来的12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也是继2001年以来开展的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重要时刻的前夕,省农委和省司法厅联合在新农家村举办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约法律专家颁发聘书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启了我省司法系统服务三农工作的新篇章,这种服务内涵丰富、形式独特,对于加强司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创新司法系统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新的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延伸和拉长司法服务工作链条,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样合作,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和深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依法治国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了进一步部署,要求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所有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发展都必须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我省是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在国家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今后一个时期,无论是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扶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法律行为,强化法制保障,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因此,要把振兴农业、服务三农,建设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作为司法工作已任,扛在肩上,全力做好服务。

  司法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找准角度,找准切入点。主要在五个大的方面提供服务:一是要在服务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冲锋陷阵,重点为14个县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支持;二是要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担当责任,着重为第一轮108个省级美丽乡村以及后续建设的美丽乡村提供法律支持;三是要在服务深化农村改革中主动作为,积极为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集体林权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农场改革、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等提供法律支持;四是要在服务扶贫攻坚中打硬仗打胜仗,全力为全省15个贫困县1500个贫困村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支持;五是要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勇于奉献,着力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补齐城乡统筹建设短板要提供法律支持。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要多形式、多渠道。要帮助农村基层和在农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他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全方位提高法律意识;要努力为农村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短信平台、定点服务、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为他们解除司法疑惑和法律难题;要积极参与和解决农村经济纠纷,包括完善和规范土地流转、入股、租赁、合作合同,提供法律代书、诉讼代理、合同鉴证、民事调解等多种服务;要主动参与村级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努力为村开展政务、财务规范化建设提供司法支撑和服务。

   司法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服务三农中,要真心为农,不骗农;要热爱农民,不坑农;要为农村解难事办实事,不损农;要为农业建设添砖加瓦,不误农。   

  20115月,巴音朝鲁等4位领导授予常春律师事务所为同心•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为全省司法系统唯一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团队。多年来,这个事务所积极与省新农村办公室联系合作,在1231612582涉农法律信息平台上提供了大量法律咨询援助,编写了新农村建设《涉农法律100问》、《涉农案例100例》,在德惠米沙子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利用农村集市机会组织送法律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深受全省广大农民好评。这次省新农办聘请的12位特邀法律专家全部来自常春律师事务所,这是你们的荣幸,也是你们的责任,你们作为全省律师行业涉农法律服务的尖兵和主力军,要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全力做好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工作,为全省开好头、起好步,当好示范,做好表率。

  同志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携起手来,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为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不懈的努力。(2015年122日)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