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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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国权在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 2016-12-02 01:21:00 来源:

  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是经过请示委有关领导之后决定举办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2017年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审批工作,同时,对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当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按照省里统一安排,2017年省里继续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449个省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从现在开始,全省各地要认真组织2017年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一)项目申报审批特点:一是重新设立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从2014年开始,我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调整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201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由2016年执行至2020年。二是突出市(州)、县(市)主体责任。2016年6月27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吉林省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明确了市(州)、县(市)农业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的主体和责任人,承担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村项目实施和验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重点村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和绩效管理工作。三是加大对贫困村支持力度。2017年省支持的贫困村达到120个,占重点村支持总量的26.7%。四是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更加严谨、科学。需要认真履行项目设计、预算、申报、评审、论证、备案等程序,兼顾项目建设的质量数量统一、当前长远统一。五是绩效管理有新要求。2016年11月21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职责、目标设定、目标审核、目标调整与实施提出了新要求,省里及时调整了重点村绩效目标申报表,增加了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二)项目申报审批要求:

  1.补助范围。2016年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449个省级重点村(含新增加的25个省级重点村)。

  2.申报原则。一是上限控制。对重点村上报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重点村规模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基础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每个重点村补助额度40万元左右。二是重点支持。主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三是相对集中。项目尽量要有一定的规模,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每个村申报项目1—2个,不得超过2个。四是尊重民意。按照村“两委”和农民群众意见确定建设项目。五是明确绩效。根据实施规模、实施效果等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

  3.项目种类。具体补助项目5大类:一是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包括村道、屯道、巷道建设。二是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三是休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四是村部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严格控制。五是农户围墙大门建设项目。

  4.时间安排。一是申报阶段,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实测、设计、预算和评估。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审核相关手续。二是复核申报材料阶段,2017年1月20日前,省对重点村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复核。三是项目审批阶段,2017年2月28日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州)、县(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完成项目审批,同步完成省里备案。

  (三)项目申报审批注意事项。在项目申报和审批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村民生改善,责任重大。因此,抓好项目申报对于确保全年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至关重要,同时也涉及到专项资金科学使用、科学管理和新农村项目建设平稳运行。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一是村申报项目须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二是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开公示7天;三是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四是市(州)、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帮助重点村搞好项目实测、设计、预算和评估;五是省对重点村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复核,提出调整意见;六是市(州)、县(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七是市(州)、县(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审批;八是报省新农村办备案。

  3.项目要符合建设规划。各重点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要做到先规划再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申报项目要真实并符合总体规划且能够在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4. 精确做好项目预算。今年申报的项目各地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项目预算,避免项目盲目做大,自筹资金配套不到位,造成项目规模缩水;同时也要避免项目预算过小,影响项目质量。

  5.科学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在项目申报时,要做好与当地财政、环保、土地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申报阶段,确保项目一次申报、一次成功。全省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要求做到3个百分之百,即:项目要百分之百开工,到年底之前要百分之百竣工,项目验收之后要百分之百专项资金兑现到位。总体安排,2017年2月末前完成项目审批,5月末前完成项目招投标,10月末前完成项目建设,11月末前完成项目验收,12月末前完成专项资金兑付。专项资金不准结转下年使用。

  二、切实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审批权下放之后,市(州)和县(市)的责任明显增大,新形势下,各地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

  (一)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在其位,谋其政。主管新农村建设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别是在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上,要多操心、多费力、多尽职尽责。切不可因工作谋划不到位、组织不到位、推动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到位,而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更不允许出现不作为、乱作为。

  (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10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按照村民主议事决策管理“六步工作法”等,履行相关程序。

  二是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项目预决算制度。项目预算精准科学,挤出水分,不留空间。每个项目开工之前都要有预算,要搞好项目设计。同时,项目全面竣工之后及时搞好决算,做好项目结算评审。

  四是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制度。各重点村要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要履行招投标手续的,要严格执行。在招投标时,可邀请当地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参加,加强监督。

  五是严格履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对于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评价项目质量和规模,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做出验收评价意见。

  六是严格执行资金兑付报账制度。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原则上实行乡镇财政所(分局)报账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县级报账制。县(市、区)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

  七是严格履行跟踪检查制度。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必须做到100%到位,各市(州)、县(市)要严肃对待、担起责任,不能有任何的纰漏和打折扣的地方。每年要搞好3次检查:年初,对申报项目要与重点村进行现场对接和实地检查,对申报项目提出合理调整意见。年中,要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检查,督查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手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末,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进度,查看质量,查阅账目,总结工作。

  八是严格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地要对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项目申报公示、项目设计、预决算评审、招投标文件、工程监理、验收报告、领导组织机构、项目后续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到账票据、兑付工程款票据和完税发票等纳入到新农村建设档案。

  九是严格执行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各地在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的同时,要着力建立项目工程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的长效机制。并要落实到责任人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对于已经形成的固定资产,要积极组织搞好资产移交工作,履行好相关手续。

  十是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制度。按照年初重点村制定的绩效目标,抓好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2017年按照新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建设水平提升情况和生产生活改善情况等相应考核指标。

  (三)严明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一是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串村、串项使用。不得用于补充主管部门管理费用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楼堂管所建设,不得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和弥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足,不得用于各种形式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设项目。二是在项目建设上,既要及时开工,又要严格履行程序,既要注重工程进度,更要注重工程质量;在建设主体上,要坚持以农民和村“两委”为主,乡镇和有关部门积极提供支持和帮扶,各级农业部门不准插手、干预和承包承揽项目工程。这是硬性规定,要严格遵守,加强自律。

  三、积极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现在距离年末还有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工作内容很多、任务很重。主要有四点:

  (一)抓紧完成2016年项目扫尾和资金兑付工作。对已完工的项目各地新农村办要会同财政部门抓紧组织检查验收、工程决算和财政评审,完备相关验收手续;对已经完成验收和评审的项目各地要抓紧时间完成项目资金的兑付工作,不准缓拨和滞拨,项目资金必须及时兑现到村,兑付到项目建设上。2016年12月31日前,资金兑付工作要全面完成。对于个别未开工或未完工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手续,必须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搞好年终检查验收和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省里印发的文件要求,各地要抓好年终检查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工作。2016年12月5日前,重点村要搞好自查,完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12月1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所辖重点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体验收和绩效评价;12月末前,省会同市(州)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听取各地工作汇报,与重点村逐村对接核实,深入现场抽查,对各县(市、区)、各个重点村工作做出验收评价。

  2016年绩效必备的材料有:目录、绩效报告、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表、省财政拨款指标文、本级新农村建设统计表、重点村项目建设绩效情况统计表、农民满意度调查表、重点村项目申报书、补助项目账目和票据等相关材料,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同时,各地要将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制度文件、建设规划、工作方案、检查评比、调查报告等,作为绩效评价佐证材料一并装订。

  (三)谋划2017年新农村建设创新思路和政策措施。总的要继续抓好重点村建设,打造精品;继续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示范工作;继续推进整县美化、重点村和示范村提升、精品片区建设;继续推进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打造;继续推进新农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推进村干部培训和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2017年,全省要创建100个美丽乡村,打造15万户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推进10个县(市、区)整县美化,打造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村100个,完善提升200个,打造新农村建设样板村群、示范片区40个。各地要按照省里的指标数,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市(州)和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力争财政投入有新的突破。要积极搭建和利用投融资平台,增加社会投入。要抓好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同时,各地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新农村建设新机制、新模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积极组织和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和各类座谈会,加强工作研究,树立推广典型,不断增强工作动力。

  (四)抓好2017年新一轮村级干部培训筹备工作。按照新一轮村级干部培训的相关要求,2017年培训任务为2000名,包括全省500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500名村“三委”干部、200名省委组织部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新型组织带头人。各级新农村办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尤其在人员选定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本人自愿、身体健康、能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等要求进行择优确定,并逐一核实人员情况,把那些愿意学、能够全程坚持学、学有所获的选送上来参加培训。初选培训对象时,各地可按应培训人数110%的比例,进行推荐,培训时再最后确认。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时间很短,但落实的新内容、新要求很多,大家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质量效益、长远负责的工作意识,在新的起点上,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完美,取得更大的成效。

  (2016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