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党委、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部署,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步伐,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现将《吉林省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方案》等4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加快实施。
附件:1. 吉林省整县推进新农村建设方案
2. 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完善提升方案
3. 吉林省整片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方案
4. 吉林省整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