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各县(市、区)农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发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带动作用,推动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省农委制定了《吉林省201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吉林省201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