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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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4 11:08:00 来源:

各市(州)党委、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党委、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的工作要求,同步推进“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加快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促进美丽吉林建设。经过村申报、乡(镇)把关、县(市、区)推荐、市(州)审核、省综合确定的工作程序,并经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榆树市延和朝鲜族乡龙和村等166个行政村为2016年省级美丽乡村。现予名单发布(见附件)。

 

  附件:2016年吉林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名单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30日

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6】6号美丽乡村名单.doc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