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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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2 09:33:00 来源:

各市(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快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促进美丽吉林建设,2017年全省认真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通过村申报、乡(镇)把关、县(市、区)推荐、市(州)审核的工作程序,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9月中旬,利用1周时间,从各市(州)、县(市、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9个验收组,对申报的村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并从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农科院、省标准研究院和吉林农业大学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最终确定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等116个行政村为2017年省级美丽乡村。现予名单发布(见附件)。

  附件:2017年吉林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名单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改 2017年美丽乡村名单 吉新农村办字〔2017〕28号.doc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