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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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4 08:58:00 来源:

各市(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美丽吉林建设。按照年度创建方案,经村申报、乡(镇)把关、县(市、区)自评推荐、市(州)审核推荐、省综合确定的工作程序,并经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确定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杨木村等109个行政村为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现名单予以发布(见附件)。

  附件:2018年吉林省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名单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美丽乡村名单 吉新农村办字〔2018〕31号.docx
责任编辑: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