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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5:40:00来源: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吉林省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靳威出席并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省消防救援总队二级专员卢洪伟一同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法制日报、国际在线、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新闻联播、中国吉林网、北方法制报等12家媒体15名记者参会。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雨点主持了本场发布会。

  陈雨点: 

  各位记者:

  大家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省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靳威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消防救援总队二级专员卢洪伟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下面,首先请靳总工程师介绍情况。

  靳威: 

  各位媒体记者,新闻界的朋友们:

  按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吉林省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对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记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消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省安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消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不断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城乡防灾减灾救灾整体能力明显提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机构改革、消防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机制和制度不完善问题凸显,一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农村火灾年平均比重超过70%。2010年以来发生的178起亡人火灾中,近80%发生在村(居)民住宅,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因灾返贫”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火灾事故多发、频发,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省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5月15日,省政府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意见》贯彻落实进行强调部署,长春德惠作为试点地区介绍了经验做法,进一步压实我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意见》主要从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一是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立足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现实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建强消防工作基层组织,成立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从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明确和完善,确保基层组织实体运行并发挥实际作用。二是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在原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从社区村屯、居民楼院村组、社会单位场所、消防救援机构四个层面,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织密基础火灾防控网络。三是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抓住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屯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三个关键点,从人员组成、装备配备、经费保障、业务训练等各个方面明确要求、完善制度,努力构建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城乡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四是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消防规划、消防水源、消防宣传阵地三个薄弱环节,制定标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当前,全国、全省正在紧锣密鼓地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消防治理责任机制、优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省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是我省深化落实中办国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的一项突破性举措,下步的重点就是狠抓工作宣贯、推进、落实。一是逐级学习贯彻。推动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活动,特别是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等单位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负责人分级、分类、分批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开辟专版专栏、制播专题节目、邀请专家访谈等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和优势,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广泛深入地宣传《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全力营造推动落实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强化督导推进。推动各级政府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通过签订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约谈主要领导、严格考核奖惩等方式,逐级传达压力、强化责任衔接,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切实打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最后,对各位媒体记者对消防工作的大力支持再次表示感谢,并真诚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多报道、多宣传、多监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共同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谢谢大家!

  陈雨点: 

  感谢靳总工程师。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国际在线记者:据了解,目前省、市两级均设有防火安全委员会,请问此次《意见》将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卢洪伟: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自组建以来,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各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不断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提升了全省火灾防控能力,为全省消防事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将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向乡镇街道一级延伸,主要是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城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城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加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吉林广播电视台消费新主张记者:我想了解一下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有哪些具体职责? 

  卢洪伟: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等单位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本地消防工作;二是定期分析、通报本地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措施;三是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中由县级消防救援部门派驻的消防文员将怎样选拔?有哪些职责? 

  卢洪伟:由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每个乡镇街道1至2人的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征召,针对重点街道乡镇可视情增加派驻消防文员人数,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在征召时,首先发布征召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录取,再经消防救援部门统一培训合格后,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办公室主任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考核,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吉林日报记者:《意见》中提及要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请介绍一下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屯志愿消防队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区别? 

  靳威:实践证明,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弥补消防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径,也是完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创新举措。乡镇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乡镇街道组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作为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的社会公益组织,履行公共安全服务职能。村屯志愿消防队是指由行政村、自然村(屯)组建的有固定的房屋设施和专业消防装备,由社会志愿人员轮流担负执勤灭火任务的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是指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站。

  北方法制报记者:我想了解一下《意见》出台对乡镇和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建设有什么具体措施? 

  靳威:我们将积极推动各级政府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实际,加大乡镇和农村地区消防水源建设力度,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政府驻地建设2座以上消防水鹤,没有条件的可以利用原有机井、天然水源、建筑消防水池改造2处以上消防取水口。推动各村屯依托农村饮水工程至少改造1处消防取水口,指导有深水井的村屯建设简单实用的消防取水设施。近期,长春德惠依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全省率先推动乡村消防供水改革工作,得到省长景俊海的批示肯定,并要求各地参照实施。确保消防水源充足、有效,可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陈雨点: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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