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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截至2020310日,全省录入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正常运行的网站共计304个。其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省直部门网站48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市级部门网站185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0个。本季度采用自查、复查等方式,按照《检查指标》要求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9.6% 

  2020年第一季度共收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20条。其中,长春市6条、吉林市4条、四平市2条、辽源市1条、通化市1条、白山市1条、白城市4条、省人社厅1条,全部按期回复办结。 

  本季度,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务动态、重要政策等信息,各类栏目的信息更新量显著提高,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互动交流渠道畅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各部门都主动发布应对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建设疫情专题专栏,发布权威疫情通报、回应民众关切,引导舆论正面发展,发布各类政府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情况。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主办单位都按时限要求完成了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上报、发布工作。多数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能够认真做好本网站的各项数据统计,上报、发布的年报信息真实准确。部分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未能对本网站年度报表中的数据和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存在明显错误。 

  (二)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格。部分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没有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每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布的信息存在严重错别字、发布时间与事实不符等错误。 

  (三)个别政府网站互动交流不顺畅。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府网站对与网民的互动交流不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人和发布人,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杜绝政治错误,杜绝泄密事件,杜绝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二)着力增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完善咨询建言类栏目运行保障机制,及时公开网民留言、留言时间、答复内容、答复时间、办理情况统计。要指派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回应流程,提高答复内容质量,对简单咨询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要严格执行留言答复信息先审后发制度,认真审看网民留言及答复内容,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出纰漏。 

  (三)探索基于集约建设的新应用。目前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已初步完成,构建了全省统一信息资源库、统一用户中心、统一智能搜索平台等。各市级网站主管单位要积极反馈使用体验及功能建议,主动研究完善平台功能,勇于创新,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特色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各市(州)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2020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工作,按照《指引》和《检查指标》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2020年第二季度各地区检查报告和省直有关部门自查报告请于61日前书面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内容应包括季度检查或自查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政府网站的整改情况等。季度监管事项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同时上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