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普查通报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通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0日,全省录入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正常运行的网站共计311个。其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省直部门网站50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市级部门网站190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0个。本季度采用自查、复查等方式,按照《检查指标》要求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

  2020年第二季度共收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8条。其中,长春市3条、白城市2条、白山市1条、松原市1条、省税务局1条,全部按期回复办结。

  本季度,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政务动态、重要政策等信息,栏目设置更加合理,信息更新量显著提高,网络问政渠道畅通。多家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在栏目设置、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优化,网站更加便捷易用,符合群众期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各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虚假信息、传播科学预防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投入和配合防控工作,提升公众自我预防意识,积极引导社会舆情,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发布各类政府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没有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所发布的每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个别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对政府网站建设不够重视,存在动态要闻类栏目两周不更新,互动交流栏目超过两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人和发布人,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杜绝政治错误,杜绝泄密事件,杜绝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二)强化政府网站主办单位主体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的重大意义,推动政府网站公开、互动、服务三位一体功能建设,认真做好栏目体系规划与整合,建立内容保障制度,完善咨询建言类栏目运行保障机制,畅通网络问政渠道,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目前全省政府网站统一监控管理平台已建设完成。各市州政府网站管理单位要及时运用平台,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督促预警、报警的政府网站及时整改。

  各市(州)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检查工作,按照《指引》和《检查指标》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做好自查整改工作。2020年第三季度各地区检查报告和省直有关部门自查报告请于8月31日前书面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内容应包括季度检查或自查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政府网站的整改情况等。季度监管事项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