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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入伍退役士兵安置规程
1、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30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
2、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接收安置,农村户口由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开据落农业户口介绍信,不负责安置工作。
非本市入伍退役士兵安置规程
1、向入伍所在地安置部门提出易地安置申请(说明安置理由),并附本人档案。
2、入伍所在地安置办填写《退役士兵易地落户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报市(州)安置部门,附本人档案。
3、市(州)安置部门审批后,签署意见,报省安置办。
4、省安置办对跨省的易地审批,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交新的接收地安置,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