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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切实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5-21 21:00 来源:镇赉县 字体显示:

  镇赉县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

  一是定期复查清理制度。制定了《镇赉县关于城市低保对象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各社区、乡镇每半年对辖区内低收入人群进行入户复查,全面了解申请救助对象的家庭近期基本情况,并按类别登记造册。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或家庭收入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进行及时脱保,对原享受低保待遇但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困家庭继续实行分类施保,合理提高补差标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低收入家庭公示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社区初审、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采取逐户调查的方法, 对申请救助的人员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民主评议,以此确定救助对象。在各乡镇、社区居(村)委会统一设置低收入工作公示栏,按收入进行排序公示,开通了低保工作举报电话,设立了低保举报箱,对虚报、瞒报、漏报家庭收入的严肃处理,让救助工作成为经得起社会监督的“阳光工程”。

  三是意外事件处理制度。为了做好突发事件和“两节”期间特困群体的救助工作,制定了《镇赉县城市居民突发事件和“两节”期间特困群体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几年来,共救助因火灾、车祸等自然灾害导致的特困家庭63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3万元。救助“两节”期间特困群体3054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5.3万元。

  四是城市大病救助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镇赉县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救助制度。几年来,共救助城市贫困疾病人员135人次,其中大病救助8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5.3万元,常用药补助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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