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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6-25 19:15 来源:图们市 字体显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州委督字〖2008〗7号通知要求,图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重点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情况为:由于图们市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图们市人民医院、图们市中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给予消毒、毁形、分类存放后均到各自焚烧炉进行焚烧,有转交接和焚烧记录。乡村医疗机构由于室内均有灶口,医疗废物均在消毒毁形后直接焚烧。由于个体医疗机构分布于市区的居民区内,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后与生活垃圾混放。无封闭的暂存设施,及易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人体损伤、环境污染等危害。针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结合图们市当地实际情况准备将个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后集中到一个焚烧炉进行焚烧,以此来避免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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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秦浩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