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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2008年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制定,将新建廉租住房10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23万平方米,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取得实效,白山市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白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白山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了《白山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白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人员采取逐家逐户进行调查摸底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详细掌握了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基础情况,加强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管理和建立工作。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破解住房保障工作资金“瓶颈”,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08年白山市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将住房保障工作的审核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出台《白山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各项制度,强化廉租住房动态管理。出台《白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现住房保障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管理。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渠道,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在其购买廉租住房时进行货币补贴,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在规划区内新开工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采取配建的方式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全市将对5.864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需求量为2.16万套、10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需求量为3.69万套、223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