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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与慈善总会救助优秀学生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6-25 19:15 来源:省民政厅 字体显示:

  2008年6月20日,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的通知》,对进入2008年全国统一高考重点分数线被录取的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子女及孤残学生中的优秀考生进行救助。

  省慈善总会计划使用善款150万元,救助1500名贫困考生,每名受助优秀考生一次性获取救助1000元。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救助名额和提高救助标准,全省力争实现救助贫困考生3000名。

  此次救助的方法步骤:(一)6月末之前为调查摸底阶段。各级慈善会协调学校及乡镇街道,深入搞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特困优秀考生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二)7月份为申请报名阶段。由需要救助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申请书以及户口薄、残疾证、低保证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慈善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三)落实对象。各级慈善会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根据困难程度及其分数和录取学校情况,按照救助标准及名额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四)张榜公示。救助对象确定后要在所在的社区、乡镇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五)发放善款。善款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各地可根据情况以乡镇或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在入学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利用“双日捐”善款开展了“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共使用善款3686万元,救助20466名贫困优秀考生进入大学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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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秦浩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