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自然资源丰富,现有耕地480万亩,90%是肥沃的黑土地,适宜玉米、大豆、水稻、高梁等农作物生长,年粮食产量在45亿斤左右。境内大小河流64条,纵横交错,水量充沛,卡岔河纵贯中部腹地,拉林河流经榆树东部和北部,南部第二松花江在境内52.61公里,流域面积727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150亿立方米,与拉林河两水环抱榆树。是全国著名的产粮大市。丰富的粮食资源与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为榆树市酿酒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到2007年年末,全市现有酒类生产企业132家,其中白酒生产企业129家,啤酒企业一家,酒精生产企业二家,总生产能力40万吨左右。年产销量约13万吨,销售收入6.9亿元,实现利税1.5亿元。全市有酒类批发企业120家,零售户约6000家,年消费各种酒类约5万吨。这些情况足以说明酿酒产业在榆树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榆树市酒精企业是吉林省“十一五”规划当中的重点企业,其生产规模排在东北前列,排在全国第七位。酒类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吉林省榆树钱有限公司生产的“榆树钱”酒多次获得国家、省级权威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威望。“榆树钱”的品牌优势正从一个区域性品牌向全国性品牌迈进,市场开发也正在从区域性销售向全国各大中城市拓展。吉林省榆树钱有限公司已完全具备了东北白酒领军企业的总体实力和地位。 纵观我国北方酿酒产业现状,榆树市在酿酒行业中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省内情况看,目前吉林省现有酒类生产企业近1700家,年生产能力约180万吨,年产销量约133万吨,总销售收入约49.5亿元,实现税金约9.95亿元。长春地区共有酒类生产企业221家,年生产能力约 78.5万吨,年产销量约54万吨,销售收入20.3亿元,实现税金 4.73亿元。榆树酿酒业在全省的比例分别是年生产能力占22%,年产销量占10%,销售收入占13.9%;实现税金占13%。在长春地区的比例分别是年生产能力占48.4%,年产销量占24%,销售收入占34%;实现税金占23.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榆树市酿酒产业在全省、长春市酒行业占有非常突出的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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