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改革开放。30年改革开放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过程,这个过程见证了一个时代辉煌和一个民族的复兴。非公有制经济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成长历程。只有积极创建亲商、富商、安商的服务型政府,才能做大做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
省九次党代会提出到2009年,我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9100亿元,年平均增长26%,实缴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比重提高到40%,提高14.6个百分点;私营企业户数达到10万户,年均增长12%;民营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00户,年均增长7%。当前,继续解放思想,振兴吉林经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我们必须首先坚定亲商、富商、安商的理念,消除在政府职能定位中存在的各种错误观念和体制性障碍,对政府职能调整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对策,对“缺位”的要及时“补位”,“越位”的要及时“退位”,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抓好全民创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要坚持服务为本的宗旨,改变过去监督不力,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的状况,必须大力破除故步自封、小富即安的传统意识,树立开拓进取、敢冒风险的创业意识和想富、敢富、会富、爱富的发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当前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级政府服务意识淡薄,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错误认为,政府管理就是控制,就是审批,就是处罚。如以行政命令形式向企业下达经济指标,存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由于职能界定模糊不清,甚至基于利益驱动或规避,产生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工作推诿扯皮;银行信贷和金融方面,税收方面存在壁垒和不公平待遇,缺乏必要的信息服务,缺乏必要的统计服务,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对进入资格设置门槛过高,存在“玻璃门”现象,一些基层行政部门素质偏低等;二是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还处在成长阶段,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目前,我省各级政府服务或社会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因得不到服务和支持深感创业难、经营难、有了问题解决难,处于无助地位;三是各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平衡,仍然存在环境障碍。非公有制经济在基础产业和公有事业等行业的比重仍然偏低,所有制结构调整远没有到位。
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从政府的角度看,应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强化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一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消除各种陈旧观念和各种歧视,从根本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就是要继续解放思想,废止一切僵化观念,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都要大力发展,特别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二是全力推动“阳光政府”工程。各级政府要尽快敞开政门,实行开放式管理,建立阳光政府。公开社会关注的问题,公开容易出现的以权谋私的环节等,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晓权和监督权。三是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处于成长时期,社会服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整合各类社会服务资源,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如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对外合作等服务,通过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网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立足我省省情,积极适应社会信息化趋势和企业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管理、资源优势,为全社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析工作,为制定中长期战略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建立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府要对有关部门或责任人加大考评和监管力度。审批项目要求一视同仁,要依法行政,对无故延缓项目审批时间,致使非公有制企业错过商机或损害企业利益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唇齿相依,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我们相信,在全省“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的推动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和我省民营经济腾飞计划,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必将实现新一轮的腾飞,为振兴吉林经济做贡献,为社会财富像泉水般涌流做贡献!(作者为省政协委员、吉林大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