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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华:解放思想是民企发展的前提
www.jl.gov.cn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8-07-12 来源: 吉林日报

  在省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的背景下,省政协办公厅与吉林日报联合召开“解放思想、发展民营经济”座谈会,非常好、非常及时。

  作为律师,我们非常赞成省委主要领导的提法,即这次“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主要是解决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干部的思想再解放问题。毛主席说过,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只要我们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真正解放了,振兴吉林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才能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从发展民营经济的角度讲,我省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是否得到真正的解放,检验标准是要看我省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目标能否如期顺利实现;要看我省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是否实现了真正的转变;更要看我省民营经济的创造者、实践者们对这次思想解放大讨论成果的评价。我省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民营经商业户是我省各级领导干部最好的思想解放与否的评判者。他们的评判标准就应当是广大干部思想解放与否的检验标准之一。

  继续解放思想,发展民营经济,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上下功夫,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上下功夫。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减少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环节,需要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需要在法律、法规范围之外,不再设定一些不必要的政策性的规范和限定。

  近几年,我省软环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影响和阻碍了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解决和彻底消灭“开门招商、关门欺商”的现象,“安商”、“亲商”、“富商”不能挂在口头,一定要落到具体实处。我们政府部门既不能越权,也不能缺位,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公平、中立和公正,违法承责。比如在土地流转方面,为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真正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政府应该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的土地政策,严格把关,从严审查,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应从办事程序入手,寻找简化程序的方式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发生,为我省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政策和环境,让民营企业可以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充分发展。

  我认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能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当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者或民营企业家们来评判我们的各级干部的思想状态和工作行为,来评判我省现行发展民营经济政策优劣。应当把解决好民之呼声与诉求作为“继续解放思想、发展民营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作者为省政协委员、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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