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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建议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6-01-20 13:20    来源:     字体显示:
 

 

 

提案内容: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

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手段,盘活了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存

量资产,经调查了解,吉林省内仍有许多国有企业因经营管

理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厂房设备大多闲置。我们认

为国有资产的停滞,就是最大的流失。在国家全力推行振兴东

北老工业基地的环境下,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搞好国有

企业产权出让,是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关键所在,为此,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租赁的形式将闲置厂

房、设备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有一定经济实力,有发展前景的

股份制企业或有发展潜力而缺少资金扩张的民营企业,并给

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如此一来,政府得到了租金,缓解了就

业压力,增加了税收,企业减少了投入,提高了效益。

二、以按揭的方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推进国有资产民

营化。一般亏损或破产国有企业都存在厂房面积大,机械设

备多等特点,建议政府以部分或全部出售等形式进行拍卖,

采取按揭形式进行拍卖,即先缴纳一部分,其余部分逐年缴

纳,待交齐后资产即归买方。

三、也可以零成本无偿转让给项目好、发展潜力大、融

资能力差的个人或企业,鼓励其加大投入,修葺厂房,整修、

购进设备,安置下岗人员,富活地方经济。

四、国有企业产权出让,不能盲目冒进,一卖了之,应

当把职工安置、社会保障金补足作为第一目标,在这个大原

则下,可以量化股权,以入股的形式加入新企业,国有资产

的运行仍由国资局管理,也不失为当前盘活大宗国有存量资

产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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