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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国家专门为少数民族举办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教育部、国家民委在《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办好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早在五、六十年代就在部分省、自治区开始举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全国有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6000余所,并被国家确认为是发展民族教育的一种很好的而且是重要的办学形式。
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延边州一些县市实行寄宿制集中办学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一、实行寄宿制集中办学的原因
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朝鲜族人口急剧下降,朝鲜族学校生源严重不足。就拿我们汪清县来说,目前我县有8所专设朝鲜族学校,13所民族联校。其中高中1所、初中5所、九年制5所、小学10所。在籍学生:高中1090名、初中1590名、小学1369名。从近几年情况看,高中班额和学生数比较稳定,小学和初中呈逐年下降趋势。初中:2005年毕业777人,招生415人;预计2006年毕业661人,招生320人,2007年毕业517人,招生271人,小学:2005年毕业415人,招生170人;2006年毕业320人,2007年毕业256人,招生均为150人。从生源布局看,农村学校生源减少较多,有的学校没有新生入学。预计三年后,全县初中、小学在校生数最多各为1000人左右,其中县城学生数占一半以上。另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了解到,近几年朝鲜族人口出生需呈下降趋势,在农村显得尤为突出,甚至有的村屯出现了负增长。
由于生源日趋减小,造成了学校布局分散,数量偏多、规模偏小、班额偏少,导致了目前朝鲜族学校办学上存在着很多问题,一些学校办学举步维艰、困难重重。
1、资源的极大浪费。学校设置多,经费投入分散,对于极需改善的学校只能是杯水车薪,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造成财力资源浪费;有的学校朝鲜族学生数与教师数相等,有的学校1个年级只有一个班,且只有1名学生,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有限的教学设备配备分散,现有的教学设施逐渐闲置,造成物力资源浪费。
2、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农村学校实行“一费制”后,朝鲜族学校因学生少,按学生数留下来的经费,除了支付学生的教科书外所剩无几,办学经费严重短缺,致使教学设备无法购置,办学条件无法改善,师资培训难以进行,已无法正常维持;有的学校教学设备陈旧,应有设备不足,仅有的几台电脑,因功能落后只能教学生打字;甚至有的学校有很好的电教设备(一些部门支助),却因交不起电费而闲置起来,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
3、办学效果不佳。有相对数量的学校,由于朝鲜族专任教师缺乏,有些科目无法按义务教育要求进行设置,教师无法合理分配。有的教师要承担2-3个年级、3-4个学科的教学工作;有的学校为了能正常开课,校园内出现了走读教师;还有的学校汉族教师教朝鲜族班英语课,必须在配备朝鲜族教师进行翻译的情况下学生才能听懂。长此下去,即使课程开齐,也只能走过场,根本达不到教学的目的,教学效果每况愈下,甚至倒退。
4、教与学缺乏活力。学生数少,学生之间缺乏竞争意识,热情不高、主动性差。教师情绪低落,课堂教学气氛不浓、缺少艺术性。有很多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对学生的全面、持续、和谐发展非常不利。这样下去,必将严重地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拉大了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不利于民族教育的发展。
二、对策
教育部出台的《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适应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新的形势,合理配制好公共教育资源,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时,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由此可见,解决目前和今后延边朝鲜族教育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缩短基础教育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别,改变群体之间受教育的机会不均衡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整合资源,调整布局,集中投入,实行朝鲜族寄宿制集中办学。小学以乡镇学校或按地理位置划片举办寄宿制朝鲜族学校为主,取消村小和教学点;初中以县城为主,取消乡镇中学。
三、实行朝鲜族寄宿制集中办学后的益处
实行朝鲜族寄宿制集中办学,有利于提高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利于集中师资加强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进修提高,有利于集中力量改进办学条件。办好朝鲜族寄宿制学校,普遍提高朝鲜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朝鲜族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对于繁荣和发展朝鲜族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增进民族团结,巩固边疆建设,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有着重大的意义。
四、实行朝鲜族寄宿制集中办学的资金支持
举办寄宿制集中办学,需要有国家以及地方财政的投入。从目前情况看主要的资金支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家庭的子女能够享受到国家“两免一补”政策;
2、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的出让资金;
3、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
4、积极争取国家政策上的支持,将规定专门用于乡镇教育上的“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的资金,统一调整到县城来利用,集中投入到县城朝鲜族寄宿制学校的创办上。
根据目前延边朝鲜族教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应该尽快整合资源,调整布局,实行寄宿制集中办学,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对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长万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促进寄宿制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民族教育事业的关心。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合理布局少数民族学校,办好寄宿制学校始终是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省针对少数民族特别是农村朝鲜族学生生源逐年减少的实际情况,在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学校要合理布局,适当集中办学,积极创办寄宿制学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少数民族中小学布局趋于合理,寄宿制学校逐步增加,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九五”和“十五”期间,全省撤并了300多所少数民族中小学,目前少数民族中小学只有187所。其中,70%以上学校有住宿生,属寄宿制学校。我省创办寄宿制学校的做法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曾于2004年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召开的全国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尽管我省少数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及创办寄宿制学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投入不足、生源减少速度过快和学生家长认识不统一等原因,部分少数民族学校仍然规模过小,造成人、财、物的浪费;部分寄宿制学校食宿条件差,管理不到位;学生食、宿费用偏高,家长负担重。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拟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少数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办好寄宿制学校
认真落实《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民族教育的《意见》(吉政发[2003]9号),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将规模过小的少数民族学校,横向撤并到邻近的同民族学校,纵向撤并办成“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被撤并学校资产要划入并入学校。要稳步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县、市举办一所“学生之家”的计划,集中解决朝鲜族“留守”学生的教育问题。朝鲜族散居地区要集中办好现有的县城朝鲜族寄宿制小学和中学,重点改善学生食宿条件,提高管理水平。
二、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农村贫困生上学难问题
省级民族教育补助经费80%以上要拨给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其他相关专项经费也要向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倾斜。我省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时,将向民族地区倾斜。根据国家关于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规定,我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村学生从今年起在全省首先享受免除杂费的政策。从明年起,其他民族地区农村学生也将享受同样政策。具体政策和措施如下:免除农村(含县镇、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和省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由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生活费最低补助标准为在校寄宿学习期间小学每生每天1元、初中每生每天1.5元。
三、加强指导,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
制定省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管理细则。认真贯彻《教育部 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省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管理细则,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进行检查评估,评选表彰先进。在适当时机检查各地贯彻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意见》情况,评估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评选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将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工作推向新台阶。
省教育厅
二ОО六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