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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建议
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 2008-01-02 16:09 来源: 字体显示: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省农业面临着资源短缺和劳动力剩余的双重挑战,农产品贸易面对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农村发展环境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一个呼唤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已经到来。

  一是随着农产品市场重心的转移,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农机化意义重大。从我省对国际市场依赖性较大的大宗农产品玉米来看,我们现有玉米的生产成本和规模,是无法与国际市场玉米产品相竞争的。从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产出率来看,各种新型联合作业机、少耕免耕机、秸杆还田机等机械,可满足耕作、环境保护、培肥地力的需要,并减少对化肥的依赖,有利于提高有机农产品的产出率和优质率。特别是从降低生产成本、降低产品价格来看,农机化将会产生决定性的作用。在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上的差别,很重要的就是农机化水平的差别;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实际上就是农机化水平的竞争。国外农产品之所以质优价廉,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此。为此需要机械化进行规模生产,节本增效,由过去追求数量向降低生产成本、突出效益、提高品质转变。

  二是农村产业结构重心的转变,农机化需求潜力正在提升。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效经济作物、精品畜牧业、生态有机农业、加工业和劳务输出业成为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拓宽了农机化服务的新领域,畜牧业、加工业、设施农业都对先进生产技术及机具产生了新的需求。

  三是稀缺资源重心的转移,产生对机械化新的需求。农业生产技术,要由资源消耗型,向保持型、节约型、增值型的技术体系转变。保水节水的耕作制度,生态资源、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都需要农业机械化技术与之相适应。

  四是农业先导技术的转移,更加需要农机化作为农业新技术的支撑。有机与无机农业的结合、绿色饲料和配合饲料的结合,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安全已成为新阶段农业技术的核心任务,而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这些都需要运用机械化技术,实现标准化生产、超低量进行植保、准确施肥和播种。

  五是农民劳动力结构的转移,为推进农机化创造了条件。剩余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城市、其它生产岗位的速度明显加快,农村劳务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有些地方剩余劳动力已经达到了60%左右,为了维持农业的稳定生产,需要机械化替代和补充劳动力转移的空间,这也是保障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措施。

  对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建议:

  一是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机结构的优化配置。要改变动力装备结构。在满足农民的需要、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提高动力机械的配套化,提高农业机械的科技含量。拓展农机系列作业。按照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减少活劳动投入的要求,加快推进玉米、大豆、水稻的全程系列化机械作业,发展收获机械、复式耕作机具,促使粮食生产成本下降。扩大农机作业服务领域。由粮食作物机械化为主,向饲料生产、畜牧机械化拓展。要按照畜牧业作为我省农村重点的发展产业、大产业的战略,搞好饲料和饲养机械设备的推广作用。围绕发展蔬菜、瓜果、园艺、暖棚等入世后具有竞争力的劳力密集型的生产,研发和推广科技含量高、有利于提质增效的农业机械设备。

  二是以机械化为依托,鼓励支持土地流转的改革。借鉴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以及我省榆树市弓棚镇在土地流转制改革上的实践,应逐步推行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行多种模式,组织粮食生产合作社,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推行“统种分管”、“统种统管”、“股田制”、“反租倒包”、“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形式,在土地承包经营不变的条件下,创新出一种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节本增效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转移的运作模式,以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促进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三是与时俱进,推动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创新。按WTO服务贸易规则,必须要在农机体制上创新,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推动农机化服务体系朝着更加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完善。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依法稳定基层农机管理推广服务机构,研究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尤其要对县乡两级农机服务组织进行积极的培育和改造,根据农产品区域布局,提倡建立隶属于县农机主管部门的乡(镇)区域管理推广站,保持其稳定;整合农机系统内的组织机构,培植农机服务龙头企事业,积极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逐步由主要依靠政府推动、政策扶持转向依靠市场机制。注重培植和发展基层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新途径。积极发展股份合作制的农机合作社、农机租赁服务公司,并把农机户作为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新的经济增长点,予以扶持、引导和发展。

  四是转变政府对农机化的调控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农机投入机制。我省的农业机械化还是一项需要政策予以较大投入扶持的事业。今后的竞争,就是经济实力,资金投入的竞争,黑龙江省提出发展“骑在铁牛背上的农业”,用于农机化的投入资金连续两年超过亿元。建议各级发改委、财政、农业开发、科技、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WTO规则的分析研究,提出和积极争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尽快修订出台《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用立法来确定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据有关方面介绍,在入世后鉴于我国在基础设施和生产补贴方面的公共开支还大大低于世贸组织规定的10%比例,也大大低于西方国家在农业方面的投资。从现在开始,国家将集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我省应当充分利用这个机遇,主动工作,抓紧立项论证,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支持。同时,要优先满足国家对农机化投入资金的配套,这样能更加调动国家对我省农机化投入的积极性。应尽快提出对农机结构调整的诱导政策、对开发和引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支持政策、对加快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化的鼓励政策。对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市、县农机技术推广站、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等机构,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证事业所需的基本经费。

对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郝富霞代表:

  您与姜瑞芝等5名代表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机结构的优化配置”和“与时俱进,推动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创新”的建议

  对这两项建议,我们结合全省农机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我们制定的全省农机化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已有相关部署,在每年的农机化工作中都有具体安排。

  “十一五”期间省农机化发展规划要实现六个目标:一是农机装备水平:农机总动力达到1800万千瓦,年均递增收5.5%;拖拉机拥有量达到70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8.5万台,配套农具总数200万台,拖拉机与农农配套比为1:2:8。二是主要农田作业项目机械化程度:宜机耕地机械整地作业水平达到90%;机械播种作业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机械插秧达到40%以上;水稻机械收获作业水平达到40%以上,大豆机械收获作业水平达到了20%以上,玉米收获机械作业水平达到10%以上。三是农产品加工:在我省主要农作物产品初加工已基本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粮食、畜牧、中草药及山特产品的精深加工机械,使农产品加工及制成品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优质化方向发展。四是示范区建设:建设农机示范区100个,示范作业面积1000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000万亩。“十一五”期末,实现1000万亩玉米、200万亩水稻和300万亩大豆生产的全程机械化。五是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农机股份制生产合作社1000个;农机股份作业(或租赁)公司100个;建设好100个乡镇农机区域站。经济效益:农机经营总收入由2005年的67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120亿元,纯收入由30亿元增加到45亿元。在农机化发展布局上,中部地区主攻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和粮食、畜牧业精深加工机械化,带动农机化整体水平提高;西部地区重点抓好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灌溉机械化以及牧草机械化;东部山区半山区重点发展中草药、林特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我们着重落实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农机投入机制,在政策、科技、投入上加大扶持,争取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财政资金扶持为引导,农民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几年来,经我们的积极努力工作,国家先后给予我省购机补贴资金1.015亿元,拉动农民资金投入3.2亿元,在榆树、农安、九台、德惠、双阳等27个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项目县(市、区)实施了现代农机装备项目。强有力地推进了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今年我们又向国家申报了农机装备项目,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1000万元。二是加强对农机制造业的政策扶持,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地方农机工业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机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三是确保农机化重点项目的实施,推动农机化水平全面提高。具体实施好国家购机补贴政策,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加强重点建项目的争取,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项目;实施秸杆综合利用机械化项目,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实施好机械化旱作农业与节水灌溉项目,大力推进保护性耕作机械化;实施好牧业生产加工机械化项目。四是加快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支持和鼓励及引导发展农机股份生产合作社、租赁公司、专业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

  二、关于“以机械化为依托,鼓励支持土地流转的改革”的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趋势,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延续和发展。我们对合法、健康、有序的土地流转持鼓励和支持态度。据9个市、州调查统计,2005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为40.3万公顷,比上年增加69%,占总耕面积的10%,其中,转包313635公顷,转让45155公顷,出租31527公顷,委托代耕4751公顷,互换4344公顷,其他方式3984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77.7%、11.2%、7.82%、1.2%、1.1%、0.98%。流转的主要特点是,流转地域逐渐扩展,流转形式日趋多样,流转面积明显增加。

  在支持和鼓励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出台明确的土地流转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修订统一的流转合同文本、设计专门土地流转软件等措施和手段,不断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土地流转的健康有序,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

  感谢代表们为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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