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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物资源意识的加强,我省各地尤其是资源丰富的东部山区各种生物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对猎枪的管制,曾经作为偷猎或狩猎对象的东北虎、黑熊、鹿、狍子等大型动物的数量近几年有明显增加的趋势。然而,在一些地方,植物类资源(如红松籽、灵芝、松茸等)的滥采滥挖和小型非狩猎对象动物(如林蛙等)的捕猎较为严重。“靠山吃山”思想上形成的做法在当地成为“合法”行为,甚至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出现。导致延缓或中断资源的更新速度,影响生态系统中正常的物质循环,加速了珍稀濒危物种的灭绝速度。如不采取措施我省(重点保护区如长白山)生物多样性将遭到破坏,从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一句空话。
一、保护原则
1、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长白山道地性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退化和灭绝,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政府加大引导和宣传力度。政府通过制订法律法规约束有些人的投机行为,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生物资源保护的认识,正确引导中药材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要加大惩罚力度,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加大对生物资源的基础研究投入。利用已有的科研成果将经济动植物和菌类的引种驯化和产业化,改变以往“靠山吃山”的盲目做法,发展生态经济,提高长白山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
二、主要措施及建议
加强整体规划,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建立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加强对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作为当前乃至下一个五年计划的重要任务来抓。
1.长白山珍稀生物资源的保护
建立物种和蕴藏量的预警系统,建立资源保护区,建立药用植物(真菌)离体种质资源库、药用植物种子(菌种)库、基因库、化学成分标准品库和相应的种质资源的管理相关法规。
2.加强基础研究,提高资源利用率
目前我省很多药材只是以原材料形式出售,缺乏深加工产品。必须从全面、系统、动态的观点出发,以现代生命科学、中药化学与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相结合为手段开发和利用优质高效的药用植物资源,指导药用植物的人工栽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无公害规范化种植
要想保护好野生资源必须研究如何种植和养殖这些生物。因此,建立规范化中药材基地是当前的重要任务。“绿色中药材”的生产又是可持续农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积极发展生物防治,推广有机肥料,提倡植物性农药及低毒、易降解农药,注意保护生态及生物圈的平衡。
4.资源评价体系的建设
药材或食品的化学成分受生长环境、采收季节、生长年限、贮藏和加工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对药用或食用动植物质量的化学模式识别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使其成为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和评价的法定方法。
5.具体保护建议
针对目前我省的情况建议:(1)取消目前红松产区每年一度承包收获红松籽的做法,选择适当的(如隔一年、两年)“休林”,加速红松林的自然更新和林下食物链的正常维持;(2)禁止滥采滥挖灵芝、松茸等珍贵菌类资源,确保资源的再生和保护环境,加大对山货市场的检查、惩罚力度。(3)对林蛙等动物要缩短其捕猎时间,稳定野生种群的数量,加大人工繁殖技术的推广。(4)个别地方(尤其是风景旅游地)有些不法分子用粘网捕猎小型观赏鸟类,对此应采取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厉惩罚。
总之,生物类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应采取“保护第一利用第二,先保护后利用,重保护轻开发”的原则,依法科学保护我省珍稀生物资源,使之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第9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民盟吉林省委员会:
贵会在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省植物类资源和非狩猎对象动物保护的提案》(第9号提案)收悉。省政府办公厅转省林业厅研究办理,经省政府领导审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长白山珍稀生物资源保护的问题
长白山、天佛指山、珲春、明月等保护区是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其本身是天然生物资源的基因库。对它们的保护是建立植物(真菌)离体种质资源库和种子(菌种)库、基因库等资源库的基础保障,同时也加强了长白松、红松、松茸等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为建立资源库和基因库提供资金上的保障;积极与相关的高等院校联合,获得技术上的支持。我省已经在露水河、八家子等林业局建立了标准化种子园、母树林,实现种子异地储藏,为今后濒危物种的保护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关于动植物规范化种植和养殖的问题
我省已经在吉林、临江、汪清、露水河等地建立了国家保护植物红豆杉和红松的培植基地,为人工标准化栽培提供种质种子资源保障,为规范化种植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今后,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大力宣传、支持和引导野生动植物的人工养殖、种植业的发展。鼓励当地群众,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积极推进人工养殖林蛙和种植人参、灵芝、北五味子、天麻等药用植物的产业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化中药材基地,增加“绿色中药材”的生产。鼓励个人或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相结合为手段开发和利用优质高效的药用植物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关于动植物具体保护的问题
一是红松子的采集管理。提案中提出的选择适当的(如隔一年、两年)“休林”的建议是积极的、恰当的。2006年,针对红松自然更新问题,按照红松子生长规律,省林业厅提出在长白山保护区内停止采集红松子的政策,为红松林的保护及红松林的正常更新创造条件,同时也促成了“休林”。二是松茸的采集。自2000年我省实行了松茸采集证,在采集松茸时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松茸的大小以及规格作了具体要求,禁止乱采滥挖珍贵资源,确保资源的再生和保护环境,杜绝全额采收,防止生物再次遭到破坏。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建立了相应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三是林蛙的管理。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林蛙资源的布告》的规定,严禁对野生林蛙的猎捕,确因科研、教学等特殊需要捕捉林蛙,要经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针对人工繁殖三年以上的成龄蛙允许进行回捕,可做商品蛙出售,三岁以下的幼蛙严禁捕捉。充分发挥省林蛙养殖技术协会的民间组织协调指导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完善养蛙分会组织,同时利用养蛙协会加强人工繁殖技术的推广,扩大养殖范围,稳定种群数量。四是捕猎小型观赏鸟类的管理。自1996年我省实行禁猎以来,全省野生动物的数量得到了明显增加,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了恢复。今后,省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爱鸟周、湿地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使爱护野生动植物和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加大对猎捕小型观赏鸟类的不法分子惩罚力度,实行教育与惩罚并重,从而使小型观赏鸟类得到有效保护。同时,省政府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地段和市场进行检查、监管。
感谢贵会对我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